#93岁强奸犯被拒绝收押?官方回应#在湖南邵阳的一个宁静小乡村,本应岁月静好,可一起案件却掀起轩然大波。2022 年的冬天格外寒冷,9 岁的留守儿童小花(化名)像往常一样在村子里玩耍。91 岁的周某某,这个看似风烛残年的老人,却怀着恶魔般的心思,以 “给糖吃” 为由,将小花骗进了屋子。
当村民发现小花时,她遍体鳞伤,身体和心灵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重创。经诊断,小花患上了 “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未来的人生被蒙上了厚重的阴影 。
2024 年 10 月 14 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然而,在收监时,邵阳县看守所却以周某某 “生活不能自理” 为由拒绝收押,并建议暂予监外执行。2025 年 2 月 12 日,法院受理并公示,这一消息瞬间在网络引发热议。
网友们义愤填膺,有人痛斥:“监狱不是养老场所,不能因年龄大就网开一面!” 还有人质疑:“生活都不能自理,怎么实施强奸?” 的确,93 岁老人日常行动不便,与实施暴力犯罪所需的行动力形成巨大反差,让人难以理解 。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法律规定 75 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方面可获从轻或减轻待遇,或基于现实情况不予收监服刑。此次周某某被暂予监外执行,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有关。若最终实施社区矫正,他需每天两次手机打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学习,活动范围也会被限制在本县内 。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巨大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对法律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刻反思。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亟待重视,防性侵教育和相关工作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如何平衡特殊情况,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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