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一则“93岁强奸罪犯因生活不能自理获得监外执行”的信息引发社会热议。
2025年2月中旬,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示,罪犯周某生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但在收监过程中,邵阳县看守所以周某生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邵阳中院对周某生“暂予监外执行”。邵阳中院已经受理并公示。邵阳县属邵阳市辖县。
然而,2月18日,邵阳县看守所工作人员就邵阳中院公示信息回应南方周末记者:并不知晓“因犯人不能自理而拒绝收押”的信息,邵阳中院公示的案件属于市级审理,未收到收押犯人的法定文书。截至发稿,邵阳县公安局、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公示信息均拒绝回应。(据2月19日周方周末报道)
邵阳中院的公示(截图)
严格来说,93岁强奸犯因生活不能自理获监外执行,并不是没有法律依据。有律师表示,其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又不致危害社会,这是有可能的。然而,周某生生活不能自理,又为何能强奸未成年人?这之间又存在一定矛盾。人们担心他在监外执行后再犯案。
法院公示就是为了增加办案的透明度,减少各种其他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司法公正。面对质疑,有关方面应该澄清事实,说明原因。
然而,南方周末的报道令人十分意外。邵阳县看守所一名工作人员称,周某生案是市级案件,不应当关押到县里。“市里的(犯人)要到县里羁押,必须要有我们支队指派的异地羁押的证明,他们(法院)要给我一个公函,他们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件直接让我们关人,我们怎么可能关。”
就是说,邵阳县看守所并不认同“拒绝收押”的说法。
也有专家表示,公示信息存在多处异常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判决生效后,犯人应该从看守所移交至监狱,邵阳县看守所不存在‘拒绝收押’的情况,这意味着,在判决生效时,犯人大概率处于未被收押状态。”
现在邵阳县看守所的“否认”,专家也提出质疑,那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示里的“看守所拒绝收押”的说法又从何而来,难道是随手胡编的吗?如果真的如此,那恐怕严重违反了办案程序,让人怀疑案件的公正性。
尊重舆论是一门必修课,司法机构的公示,更应该经得起舆论的审视,如果拒绝表明态度,里面又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疏漏,那得出的“监外执行”的结论就非常令人怀疑。遗憾的是,南方周末记者还多次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向邵阳中院一位负责人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这就提醒,针对双方说法“打架”的问题,就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清真相,看到底问题在谁的头上,然后依法依规处理,给公众关切一个回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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