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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消费598元洗脚被告强奸再开庭,家属:赔偿一万

时来运转 · 昨天 13:44
洗脚598元,结果洗进了看守所。
近日,一则令人咋舌的案件再次开庭:浙江乐清,一男子在足浴店消费598元项目,被女技师报警控告强奸未遂,虽已赔偿1万元并获得谅解书,但检方仍坚持起诉,案件将于6月5日再次开庭。
不少人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是:“又是那种‘你懂的’场所吧?”但真的只是“你懂的”那么简单吗?
我们不妨来还原下这个匪夷所思的过程:
2023年12月9日,39岁的黄某某和两位老乡聚会后前往乐清某足浴店。按照官方通报,他消费的是598元的服务项目,技师为其搓澡、加水,并提供一次性短裤。随后,在包间床上,双方发生肢体拉扯,技师反抗激烈,甚至摔下床受伤。黄某怕被讹医药费,反而主动报警。但女技师卢某某则称:黄某试图强行发生性关系,自己奋力挣脱。
这一“罗生门”让警方陷入判断难题。
黄某某家属称这是“强奸未遂”的帽子被莫名扣上。黄的姐姐接受采访时表示,弟弟只是“动手动脚”,没有发生实质性性行为,更不会傻到强奸完再报警。如今已经赔偿对方1万元,对方也签了谅解书,家人只希望早点放人。
但事情哪有这么简单。
检方不认同“私下和解”,坚持起诉。乐清市检察院认为,黄某某“违背女性意志,以暴力方式欲强奸”,虽未得逞,但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强奸未遂罪。
律师表示,案发足浴店本身疑涉黄,黄某某的行为应属“交易纠纷”而非强奸。他将为其作无罪辩护。可有专家指出:哪怕服务场所涉黄,也不能视女性为“服务附属品”,性自主权不可侵犯。即便是在你认为“默许”的环境里,只要对方拒绝,就不能强来!
这句话,值得所有人反复咀嚼。
这起案件的尴尬之处在于:一方面,男子花了钱,可能以为“有些服务是默认的”;另一方面,技师是否因加价谈崩、反悔或其他原因报警,也让案件更添争议。
可问题的关键是:在一切模糊空间里,“性同意”是底线。
你不能靠猜测对方的意图来行动,也不能用“消费了服务”来解释对别人的身体动手动脚。就算技师开始主动、看似配合,一旦对方说“不”,一切就必须停下来。
从法律层面看,本案最核心的不是“技师是不是自愿工作”、也不是“场所涉黄”,而是——当事人有没有跨越对方明确的拒绝,采取了“强行”的行为。
不管最终法院如何判决,我们从这个案件中都应该学到几个教训:

  • 花钱消费,不能等同于买下别人的身体
  • 再灰色的服务行业,也存在明确的法律红线
  • 女性在任何环境下都拥有拒绝权利,性自主是底线
  • 一时冲动可能带来不可逆的法律后果
目前,该案将在6月5日再次开庭。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如果你是技师,你会报警吗?如果你是这名男子,你还敢主动报警吗?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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