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监控,一生难洗“污名”
看完武汉大学那桩性骚扰案的一审判决,你要说心平气和,是不可能的。我心里翻腾着一个念头:真要是没有图书馆里那堆冷冰冰的摄像头,这男生估计一辈子也洗不掉“流氓”的帽子。这种事,谁小时候没听长辈说过,“名声坏了就完啦”,但大多数人没真遇到过这样的冤枉——直到某天你莫名其妙成了“污名”的主角。
故事倒要从图书馆讲起。那天,女研究生坐在书桌前学习,对面刚好坐着一位新来的大一男生。她有点不安,总觉得男生在桌下举动怪异——你想啊,陌生人行动不自然,谁不多留个心眼?没过多久,她觉得自己看到了什么“下流”的东西,实在忍不住,掏出手机拍了桌下几个画面。有了视频,有了情绪,她当场要求男生写一封道歉信。男生其实也慌了,东一句“伤害了姐姐”,西一句说“做了下流的事”,连自己是不是也没想明白,只想着别让事情闹大吧。
一封道歉信下场可不太妙。学校说要处分,警察也来了几趟,辅导员斡旋不下。你要是站在第三者位置,也许第一反应就是“这孩子是不是脑子一热犯了浑”,更别提舆论一边倒,大家都认定男生做错了事。可到了法官手里,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咱们平常说是非,动不动“凭印象”,但司法是要较真的。
案子一摆到法院,一堆证据都像是对男生不利:手机的视频,女生的叙述,还有那封带着“承认”的道歉信。你要我当法官,一开始估计也要皱眉头:难道不是铁证如山吗?可偏偏,监控录像成了案子的转折点。整个过程录像都在,一帧一帧过,发现男生确实没碰女生,也没有什么夸张的动作。桌下那段录像仔细瞧瞧,动作有点笨拙,倒像是裤腿里哪儿痒了,他伸手去抓一抓,没别的证据显示他有不轨行为。
道歉信也被仔细分析。《挠痒》这事,后来法官说,男生压根没跟女生有任何言语、眼神接触,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法官还顺着流程倒查——那道歉信,其实是女生咬住不放,“反复要求”才写的,男生只想着息事宁人。你说尴不尴尬?本心无意,写个“对不起”就被认定是罪证,可在司法程序里,“承认”并不总跟事实吻合。
其实啊,最难过的是两边的误会。从女生角度出发,她确实受到了情绪上的冲击,也觉得自己有理由维护。可法律是讲理的:你不舒服,不代表对方构成了犯罪。不能因为“我受伤了”,推定对方一定作恶。这样的尺度,说起来好像冷冰冰,可要是没这道底线的人,谁都可能一不小心就被定罪——社会性“死刑”,咱们谁都怕。
这让我想起一部老电影,《狩猎》。故事讲的是个幼儿园老师,遭遇小孩子一句顺嘴胡说的指控,结果生活彻底翻车。没有录像,没有其他线索,周围的人只是“相信感觉”。老师被朋友疏远,被打得鼻青脸肿,连家里狗都被人弄死。后来真相浮现,不过是句误会,可人已经输光了社会关系——就像是被人咬定了“标签”,无论你怎么努力,都回不到从前。
我们说回来这个案子。假如没有那份监控录像,男生恐怕连最基本的自辩权都没有。谁会愿意听你解释“我没做”,谁会相信被情绪主导的道歉并非真“认罪”?谁又能还原一个普通男生不过是挠痒而已?有人的一瞬误会,别人可能要拿一整个人生来偿还。
这场判决结束了,结果却并不两全。女生如愿出国读博,人生轨迹一马平川。男生呢?虽然打赢官司,背后却已悄悄烙上了“处分”两个字,还得靠录像证明清白。其实,我总觉得,一份监控来证明自己“什么都没做”,这压根不是尊严所在,而是无奈。
类似事件,其实还远远没结束。要论性骚扰案件,举证总是最头疼的事。很多时候,特定场合没有旁证,没有录像,女生只需说她感到不适就容易获得同情,而男生则要拼命证明“我不曾做”,甚至连“我没看你”都得指天发誓。这种分歧,最终可能造就两个极端:有些人被道德审判,有些人刷成绩单就被车掉了。
说到这里,想岔开两句。高校、企业、机构,遇到性骚扰相关控诉,总归还是“避责优先”。你会发现,很多单位宁肯先做表态,连程序也不太顾了。嘴上说“零容忍”,可实际一刀切,也许没人关心你的解释,舆论一到,谁还敢冒险靠近你的“案子”?我自己也有朋友遇过类似事,背后一通感叹,愈发觉得社会“安全感”有时候其实就是冷漠的另一面。
话说回来,我们谁都不想生活在肆意骚扰和冷漠的不信任之间。既然要反对性骚扰,还该守住程序与公正——不为发声而牺牲另一个人的人生。正义不是零和,舆论也不应该是“谁大声谁赢”。这世界复杂到,清白有时靠一段录像,冤屈却沉在流言里。
或许,很多年后,那男生再回头看看这场风波,也会自问:“为什么要靠监控来证明我没做坏事?”我们常说,命运总要自己掌握。但倘若立场翻转,你会觉得什么才是最真实的公平呢?只有程序挺在前头,才是对所有人的尊重吧。
有些误会,好像一夜间就打翻了一生。清白,有时靠的不是努力,而是刚好那天有监控。闲话说到这里,还真没什么总结能让你安心,只是希望下一个“被误会的人”,不再需要拿青春去赌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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