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所小学校长连线最高法,聊到了校园侵权案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直播访谈,围绕民生司法保障,解读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顶端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希望小学校长李灵就校园人身安全问题连线最高法,期待让孩子们玩得更放心更开心。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需共同守护。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的一起校园侵权案中,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学校不担责。
在最高法工作报告解读访谈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希望小学校长李灵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利于学校更加放心大胆地组织校园活动,让孩子们劳逸结合,玩得更放心更开心。
图说:访谈会现场。聂辉 摄
李灵提问,校园人身损害案件中,如何确定学校的责任以及司法的考量是什么?
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未成年人受伤害较易发生的地方,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的难点和重点,近年来部分学校甚至也开始出现不敢让孩子玩耍,甚至课间也不让孩子出教室的这种极端现象,让许多家长们感到担忧。
陈宜芳表示,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一案中,受伤法院经过现场勘验认定,学生摔倒受伤并非因楼梯等设施场所的缺陷导致,也并非学校的过错行为导致。学校已经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并在楼梯和墙面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学校不承担责任。
陈宜芳表示,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需共同守护。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对校园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要依法担责。但是校园伤害事件不能因为事故发生在校园,既认定学校一定负有责任,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校方已经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定学校不担责,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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